在中国法律框架下,高利贷是违法行为。这一结论并非空泛之谈,而是基于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要理解高利贷的违法性,首先需明确其法律定义。通常,高利贷是指超出国家法律保护范围的借贷利率,向借款人收取过高利息的贷款行为。我国法律对借贷利率设定了清晰的司法保护上限,逾越此界限即构成违法。
从法律渊源看,相关规制主要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这一原则性规定为打击高利贷奠定了基石。更为具体的标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动态调整。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被界定为司法保护利率的上限。超出此利率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高利贷的违法性不仅体现在民事领域。当放贷行为具备特定情节时,可能触犯刑事法律。例如,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构成高利转贷罪。若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额利息,则可能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等刑事犯罪。这些刑事罪名彰显了国家法律对高利贷及其衍生恶性行为的严厉否定态度。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高利贷的处理具有层次性。对于已支付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借款人有权请求返还或抵扣本金。这一裁判规则体现了法律对公平原则的维护。同时,职业放贷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经营性放贷业务,因其扰乱金融秩序,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返还本金、收缴非法利息,并对双方违法过错进行相应惩戒。
高利贷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它往往伴随着虚假诱骗、暴力催收等行径,严重侵害借款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破坏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部分高利贷还与黑恶势力勾结,成为滋生其他犯罪的温床。识别与远离高利贷至关重要。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务必关注利率条款,警惕“砍头息”、“利滚利”等变相抬高利率的陷阱。
面对高利贷纠纷,权利人应积极寻求法律救济。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放贷行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超出法定限额的利息无效。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持续开展整治行动,遏制非法金融活动蔓延。多管齐下的治理模式,旨在构建健康有序的民间融资环境。
高利贷在我国是明确被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其违法性根植于成文法典,体现于司法裁判,并贯穿于社会治理之中。认清高利贷的法律本质与严重后果,自觉抵制高利诱惑,是每一位公民维护自身权益、共筑诚信社会的责任所在。